根据需要,泰宁县中医院拟将现有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进行院内询价采购,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承包费用最低限价500元/月,条件满足且合理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到中医院食堂现场勘察) 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需密封)于2025年9月8日17:30之前(正常工作日)交(寄)到采购办。
采购办联系人:熊主任,联系电话:13559092777
中医院项目负责人:黄主任,联系电话:18950999163
材料递交(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五元路1号,泰宁县总医院采购办。
提交材料包括:
个体工商户:身份证、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餐饮公司:法人身份证、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泰宁县总医院
2025年9月2日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经营主体为泰宁县中医院,食堂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负责本院职工及病患的早、午、晚餐和按需求送餐等服务,就餐人员根据菜品标价自由点餐。
二、服务要求
(一)合作方式
泰宁中医院食堂经营权采取院内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可为个体工商户或餐饮公司,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均需具备餐饮经营管理、服务资质,承包费用最低限价500元/月(应向发包方预交3个月承包费),合理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方按月上交承包费至泰宁县中医院对公账户。正式开业后,根据需要,可提供粮油、日用品零售等服务并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发包人提供场地合法、常用厨房用具(可现场勘察,之后增补用具由承包方负责)齐全的运营环境,配备点餐(含病患)结算软件,中医院职工130余人,本院职工用餐补贴200元/人/月,每月用餐补贴由单位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该账户餐补只能在食堂消费,年度内用完。承包人承担食堂水、电及食材采购、人员薪资等其他相关运营费用。提供种类较多的食物,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午、晚餐:10元/人餐标,可提供2荤2素;15元/人餐标,可提供2荤2素+1炖罐;用餐凭点餐软件用手机扫码或刷脸支付餐费,用餐费用按月结算,于次月10日前由财务将费用转账支付到承包人账户。
病患及陪护可在病房扫码点餐,需配送,或者到餐厅自提并扫码(由承包方粘贴微信和支付宝收款)支付,直接进入承包人账户。病患及陪护餐标不得高于市场价。
(二)经营年限
签约之日起三年,每年由发包人组织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总体考核,经考核合格,每年一签。
(三)基本要求
1、必须做到独立经营、服务优质,并保证餐厅环境整洁。
1.2 供餐时间:
⑴夏令时段:早餐:7:00-8:30
午餐:11:30-13:30
晚餐:17:30-19:30
⑵冬令时段:早餐:7:00-8:3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注:若发包人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1.3供餐保障
1.3.1需保障全年早、午、晚餐供应。
1.3.2需专人保障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需通过正规渠道(经发包人认可)。
1.4遇台风、暴雨、停电、停水、设备故障等情况无法照常供餐的情况,需提前知会相关人员。
1.5所供膳食成品如包子、馒头、油饼油条等必须由承包人自行生产,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2、了解单位食堂的管理要求,所派餐厅经理、主厨、领班等主要岗位人员必须固定,如有调换必须报备。
2.1应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单位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的特点。
2.2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服务方案,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用工培训、文明服务、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等制度。
2.3食堂经营按用餐人数合理制定菜单。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保证分批及时供应,每周需提前制定菜单,应适时提供足量的汤。
(四)设备配置与检查
1、签订合同前清点设施清单并签字确认。
2、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电容量范围内设计配备用电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发包人核准。在餐厅内要加用电设备必须经招标人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随便增加大功率电器。
3、承包人应定期对餐厅设备、厨具用具、冰箱、热水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配合协助发包人管理部门对以上设备进行抽查,对损坏的物品设备及时维修,如为承包人损坏的由其自行承担维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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