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原惠阳市)良井镇北门街23号(现地址:惠阳区良井镇北门街38号)磅亭及圆形粮仓房屋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4]10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1-28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21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2-12 10:00:00 |
底价(万元): | 0.248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7449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2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原惠阳市)良井镇北门街23号(现地址:惠阳区良井镇北门街38号)磅亭及圆形粮仓,租赁面积467.47㎡,磅亭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3370689号)其余无办理相关证件。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标的物室内破旧、钢混结构,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7449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2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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