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供销大厦楼下商业用房三年期经营权
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HBCQ-2024-083
受淮北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三年期经营权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租标的: 单位:(万元)
序号 | 标的位置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承租 期限 | 评估值(三年期租金总额) | 竞拍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1 | 相山区淮海路114号综合办公楼1#101 | 钢混 | -1 | 约939.89 | 3年 | 22.5 | 3 | 3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淮海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瀚评报字【2024】第38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租。
(二)本次拍租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户须缴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办理手续参加竞租,方视为有效)。
(三)本次拍租标的期限为三年,成交后承租方每年支付租金一次,每一年为一期,一共三期。
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必须一次性将第一期房屋租金足额汇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和履约保证金足额汇入淮北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淮北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060102100003559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相西支行)。第一期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足额分别汇到上述银行账户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付款或不足额付款,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概不退还,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重新拍租。下一年度房租费必须在下一年度前二个月内付清,如不及时付清房租费,承租方除交清房租外,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重新拍租。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租房屋禁止经营:饭店、小吃、刷车、危险品及其他对周围居民有油类、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行业。拍租房屋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安全要求。如果承租方出现上述禁止经营项目或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六)拍租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屋内所有废旧物品等垃圾全部由承租方清理清运,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地下室门头按拍租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户只要参与竞拍视作同意接受地下室门头现状,不得在成交后以此与出租方、地下室的左邻右舍有任何门头大小分歧;地下室水管、电路、排污管道等硬件设施按拍租现状移交。承租方因上述原因不履行缴纳房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义务,出租方将扣除全部竞拍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重新拍租),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现状装修装潢,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地下室装修装潢方案必须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如因此出现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承租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
(七)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因之产生的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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