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航头镇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37240911128516-15151177
项目名称:航头镇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预算编号: 1524-W1371301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97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97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925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航头镇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浦东新区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镇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镇河长办针对入河入海问题排污口进行了梳理,约有217个问题排口需进行整治,其中污水未纳问题排污口198个,未实现雨污分流问题排污口19个。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铺设DN250管道1880米、DN225管道180米、DN160管道2200米、DN110管道1200米、DN75管道282米、DN50管道326米,新建窨井352座、路面修复3410平方米,绿化恢复2600平方米等。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次采购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6、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有效期内);7、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不存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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