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振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曲靖市公安局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排污管道清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215-0101
2.服务内容:对曲靖市公安局机关、曲靖市公安局大花桥业务技术楼、曲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海子)、曲靖市看守所(南海子)、曲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基地(沾益大明槽)、曲靖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的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进行清掏、清洗,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及清理服务。化粪池/隔油池清掏及清洗:数量:1000.936m³,单价50.00元/ m³;沉淀池清洗:数量:158个,单价40.00元/个;排污管道疏通及清洗:数量:760米,单价40.00元/米。
3.预算金额:¥86766.80元/年(大写:每年捌万陆仟柒佰陆拾陆元捌角整)。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完成后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情况和满意度,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服务地点:曲靖市公安局机关、曲靖市公安局大花桥业务技术楼、曲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海子)、曲靖市看守所(南海子)、曲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基地(沾益大明槽)、曲靖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确保配电设备能随时正常使用。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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