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坪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后续扶持项目(三期) 已由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以务川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 2024 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务乡振通〔2024〕1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文章推荐: 渠县人民法院关于土溪汉阙苑项目四号楼(原2号)二层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