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土(工)告字〔 2024〕3-1号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标准地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3、该宗地实施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高新区联审会议审议同意,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http://gxq.taian.gov.cn/art/2024/1/31/art_47833_10318122.html)。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 《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 )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 2.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在签定出让合同之前,须与泰安高新区管委会签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加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竞得人。 四、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taggzyjy.com.cn)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 五、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 202 4 年 3月6日至 202 4 年 3月25日止; 挂牌时间: 自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时间: 2024年3月26日9:00起; 截止时间: 2024年4月8日09:00止。 六、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 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 七、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1个月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出让为 标准地+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挂牌出让文件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九、本次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 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咨询;联系人:张凯萌,联系电话: 0538- 8937507 。 4.竞买人如对《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人:杨建山,联系电话:0538- 6995615。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02 4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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