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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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二巷1号(原农业局宿舍)B商铺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 [2025] 035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09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033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1008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5/5/9 10:00:00 | ||
成交人: | 林家福 | 成交价: | 0.0336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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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标的内容 位于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二巷1号(原农业局宿舍)B商铺,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无国土证,无房产证。本次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交通便捷,接近商业圈,外部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情况为闲置。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截止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未按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被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1008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酒吧、KTV,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及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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