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中路60号房屋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5]006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012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6.447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2.236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 ||
成交人: | 何秋银 | 成交价(万元): | 6.4473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中路60号房屋,标的总建筑面积为2577.63平方米,因历史原因,该物业未办理《房产证》、《国土证》、《不动产权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现状为:出租,原承租人仍在使用;租赁标的混合结构,共5层,水电齐全,普通装修,交通便捷,周边商业圈。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截止惠阳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惠阳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未按惠阳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被惠阳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2.2365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由于租赁标的较为陈旧,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竞得人接收物业时,如有必要对该场所进行维修的,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如承租方进场需大面积改造修缮,相关修缮费及修缮工程开工申请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可给予相应的配合,在工程竣工后承租方提供有关资料给出租方备案使用。根据承租方提供的修缮方案情况,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给予适当的延长免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满,所有装饰、加建不动产附着物均不得拆除,一切归出租方所有。凡参加报价者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清晰明确。 承租方根据国家或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自行依法办理相关使用(经营)手续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仅负责协助承租人办理。承租方清晰标的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由退租或拒缴交租金;出租方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监督检查权,承租方必须保证物业消防通道(公共楼梯等)畅通无阻,保持楼面、露台干净畅通、无堆积,避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四)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1、标的总建筑面积为2577.63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715.29平方米、第二层627.55平方米、第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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