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
公示编号 | 惠湾国土出让[2022]003号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2-10-01 00:00:0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9-30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0-24 00:00:00 | ||||
成交公示GUID | caa873f8-7810-4b4b-8218-0a1bb60da9e6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3006905190362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3006905190362 | 撤回时间 | |
公示标题 | 惠湾国土出让[2022]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公示类型 | 正常公告 | ||||
公示单位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修改日期 | 2022-09-30 00:00:00 | ||||
联系电话 | 0752-5190869 | 联系人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土地部 | ||||
创建时间 | 2022-09-30 00:00:00 | 数据时间戳 | 2022-10-01 08:20:11 | ||||
截止日期 | 2022-11-09 00:00:00 | 电子邮箱 | hzgtjyzx@126.com | ||||
宗地数量 | 1 | 行政区划 | 441340 | ||||
联系单位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2022-10-24 09:00:00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2022-11-09 10:00:00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4413006905190362-20220930-004978-5 | ||||
单位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3楼 | 上传时间 | 2022-10-01 00:00:00 | 撤销原因 | 上传时间 | 2022-10-01 13:46:34 | |
平台编码 | SYGNHZ | 重点关注 | 邮政编码 | 516081 | |||
公告源URL | https://www.hzgtjy.com/Web/Index/landDetail?id=5171 |
公告内容 | ||||||||||||||||||||||||||||||||||||||||||||||||||||||||||||||||||||||||
---|---|---|---|---|---|---|---|---|---|---|---|---|---|---|---|---|---|---|---|---|---|---|---|---|---|---|---|---|---|---|---|---|---|---|---|---|---|---|---|---|---|---|---|---|---|---|---|---|---|---|---|---|---|---|---|---|---|---|---|---|---|---|---|---|---|---|---|---|---|---|---|---|
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湾国土出让[2022]00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该2宗地为无底价挂牌出让(先租后让,租赁期5年),设立挂牌起始价,挂牌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委托方应支付的各种费用列入挂牌起始价。该2宗用地必须联合竞买,不能单独竞买其中1宗,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挂牌起始价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至2022年 10 月 23 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 9 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 6、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两宗地竞买保证金为: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或联合申请按宗地情况而定)。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出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局,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签订交易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10%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交纳定金,不足部分在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价款。 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扣除定金后余额部分返回给竞得人,待竞得人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退还,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二)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三)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四)竞价结果通知书; (五)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地价款,租赁价款按年缴交,余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4、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土地,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项目准入要求:(1)产业类型为研发中心项目;(2)投资强度≥0.3亿元/公顷;(3)工业地块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宗地总用地面积7%。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TJ〔2022〕034、TJ〔2022〕035)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交付条件和时间:该2宗地按净地条件(土地平整,具备施工需求的条件,包括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外已铺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以先租后让方式网上挂牌出让并交付土地。 (六)上述用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七)上述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按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18〕79号文等文件精神确定,竞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约定产业要求和符合用地集约条件,否则需按基准地价的20%补缴地价差额。 (八)上述用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挂牌出让,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的1/50,租金按年缴交;竞得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据、完税证明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满,符合约定的动竣工条件的,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交地价余款、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租赁期内动、竣工的,将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九)竞得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十)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竞得人须与区招商局签订《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对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作为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75039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519088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9月30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
附件材料 |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下载 |
文章推荐:
r2项目xxx等子项潜水排污泵、管道泵等采购任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嘉陵教育矫治所关于巡逻通道排污管道疏通及零星维修服务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