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四川海蓉工厂污水管道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改造内容:(1)厂区排污管道维修长度约267米;(2)挖土方量约180m³;(3)商砼浇筑量约55m³;(4)管道埋深约0.5-2.2米之间;(5)井盖更换约36个(含混凝土井盖、重型、轻型);(5)安全文明施工1项。 | |||||
建设地点 | 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区彩虹大道802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1 | 四川海蓉工厂污水管道维修项目 | 市政管网 | / | 60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招标方负责分五笔付款,付款时间以招标人每笔款项签发时间为准。 1.第一笔进度款:完成污水站至市政管网路径维修,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开具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40%。 2.第二笔进度款:完成宿舍、液体楼、小宾馆区域至污水站的污水管网维修,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开具合同总价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15%。 3.第三笔进度款:完成提取2号车间、公用工程区域至污水站的污水管网维修,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开具合同总价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25%。 4.第四笔竣工验收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提交竣工资料,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决算后,投标人开具至合同决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决算总价的95%。 5.第五笔质保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交质保验收申请单,通过招标人验收一次性付清。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提供六个月以上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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