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物流中心
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新货场)新建公共卫生间
项目施工第二次采购公告
编号:GSWL-CZ2516
现发布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新货场)新建公共卫生间工程项目施工线下非招标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物流中心。
二、项目名称: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新货场)新建公共卫生间。
三、项目内容、地点、期限及质量标准
1.项目施工内容:新建公共卫生间1处,面积约30 ㎡,挖土约73.98m3、弃土约11.98m3,柱及基础梁等现浇构件钢筋约1.818t、C25水泥混凝土约21.65m3,墙面瓷砖约87.1m2,地砖约30m2,砌块墙14m3,天花吊顶约29.3m2,墙面抹灰约83.5m2。配套电照、应急疏散照明,防雷接地1套。各类管径给排水管约91m,蹲便器6组、小便器2组,化粪池1座,排污管道约30米等(具体以施工图算为准)。
2.项目地点:石龙新货场。
3.施工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4.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国家、铁路和行业标准。
5.项目金额:项目施工最高限价18.68 万元(含设计费,详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土建类工程供应商具备与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能独立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最近年在参加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招标或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30%,最近三年内有承揽完成广州局集团管内铁路建设工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0%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
6. 报名参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的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先递交报名表(附件);并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最近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合同复印件,竞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各1份,复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符合供应商资格的单位在竞争性谈判时携带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等采购响应文件及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8. 供应商需在报名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账户缴纳5000元竞商保证金。中商企业的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企业的竞商保证金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予以退回。
五、报名规定
1.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止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受理,工作日9:00-16:00),采购人给予供应商编制谈判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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