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的委托,就昭通市烟草公司镇雄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25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8.80万元(大写金额:伍拾捌万捌仟元整),热忱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编号:
1.项目名称:昭通市烟草公司镇雄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由服务商派出专业厨房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向镇雄县分公司8个职工食堂提供日常一日三餐用餐服务,主要包括:食材保管、食材清洗、加工及配菜、烹饪,食堂及食品安全,餐厅、厨房及食堂楼层卫生,餐厅油烟管道、排污管道保洁,餐具及设施设备清洗等所有与职工食堂供餐业务服务有关的工作,满足各个食堂职工、外来客餐、会议用餐等供餐需求。食堂场地及所需的后厨设施设备、餐具、燃料、食材等由镇雄县分公司提供,服务商负责日常管理及使用。
3.招标编号:YNZZ202504-122。
4.中标单位数量:1家。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服务地点:
6.1机关职工食堂: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台路3号,每天约30-50人就餐。
6.2基层部门职工食堂:
(1)赤水源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赤水源镇洗白街上,每天约23人就餐;
(2)场坝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场坝镇街上,每天约11人就餐;
(3)以勒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以勒镇街上,每天约28人就餐;
(4)大湾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大湾镇街上,每天约20人就餐;
(5)母享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母享镇街上,每天约25人就餐;
(6)坡头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坡头镇堰塘村街上,每天约10人就餐;
(7)果珠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果珠乡街上,每天约22人就餐。
7.该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58.53万元,大写金额:伍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时间:
1.1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因工作特殊原因,需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服务的除外)。
1.2供餐时间:
早餐:7:30-8:20;中餐:12:05-12:50;晚餐:17:40-18:40(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的以通知为准)。
2.服务要求
2.1供餐方式及标准
2.2机关职工食堂:原则上实行分餐制,以自助餐为主,因工作需要,需提供桌餐服务的,以食堂管理部门通知的人数及标准执行。
(1)早餐标准:以米线、面条、抄手、鸡蛋、现磨豆浆为基本,臊子类型不低于两种,法定工作日搭配至少一种不重复的馒头、破酥包、稀饭、饵块、汤圆等;
(2)中、晚餐标准:菜品为三荤两素一汤,主食为米饭,每周搭配至少一次包谷饭或荞饭,法定工作日搭配至少一种不重复的泡菜。
2.3基层部门职工食堂
就餐方式根据所属基层部门职工人数及工作实际,采取自助餐与桌餐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全年一日三餐供餐服务,供餐方式及标准按照基层食堂管理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3.食材使用及烹饪
根据食堂管理部门采购食材,做到先进先用,后进后用,不使用腐烂、过期食品食材;科学搭配食材,预防食物中毒;在不浪费的前提下,确保供餐菜品新鲜卫生、量足可口、绿色安全、菜品味道适合本土大众口味。
4.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4.1服务商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上岗前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符合国家法定年龄,讲究卫生,无不良嗜好,无禁忌症、厨艺过硬,责任心强;
4.2服务商自行为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提供工作装备,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防痰口罩。
5.卫生管理要求
5.1机关职工食堂:负责餐厅、厨房、餐具、炊具、厨房设施设备、油烟管道及排污管道和机关职工食堂所在层的书吧、楼道、卫生间等日常卫生保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
5.2基层职工食堂:负责餐厅、厨房、餐具、炊具、厨房设备及油烟管道等日常卫生保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
5.3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在厨房内吸烟(含电子烟);
5.4做好涉及职工食堂方面的爱国卫生运动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达标。迎检准备工作由服务商负责完成,需添置的相关设备由甲方负责,因服务商迎检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产生卫生清理费用的,由服务商全额承担。
6.厨房设施设备、餐具等使用及管理要求:服务商应加强对各个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餐具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由服务商按折旧价格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损毁的由服务商负责维修或按折旧价格赔偿。因正确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故障的服务商不承担责任。
7.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各个食堂职工就餐时间的情况下,由服务商自行确定服务人员数量。
8.服务商须与使用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人员数量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由甲方存档备案。
9.服务商须为使用的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五险),其中:须向甲方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依据,由甲方存档备案。
10.服务商不能利用职工食堂资源对外提供就餐服务。
11.服务商必须服从各个职工食堂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及评价,并向食堂管理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
12.服务商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3.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认定。
15.服务评价
15.1服务评价方式:
(1)过程评价:
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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