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道

保标招标 > 排污管道 > 招标信息 > 白云区西槎路678号802房之一物业招租项目

白云区西槎路678号802房之一物业招租项目

· 2023-03-13
  •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678号802房之一

  • 挂牌价格:

    775.00元/月/总面积

  • 面积:

    34.2 ㎡

  • 发布时间:

    2023-03-13

  • 租赁期限:

    3 年

  • 出租用途: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 保证金金额(元):

    1550.00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3-24

  • 本项目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意向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在线进行交付(详见《企业自挂牌出租项目保证金在线缴付指引》)。交易结束后,交易保证金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 价格说明:

    第二年开始(每满12个自然月为一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3-13至2023-03-24)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 所在区域:白云区
  • 特 色: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

  • 免租期限:1个月
  • 联 系 人:王女士、何先生
  • 联系方式:13539956638、13560081997
  •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承租方资格

    (一)承租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或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有以下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租:
    1.被法院、信用中国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与出租方、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各级单位存在民事纠纷并进入司法程序尚未处理完毕的,以及在本次招租公告期间尚拖欠出租方、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单位租金未清偿的。

    出租条件

    一、意向方报名后,须在2023年3月27日上午11点前,按出租方提供的《招租文件》要求,向出租方提交报名资料。
    二、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三、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四、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按合同期第3年的两个月租金总额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按首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产权方委托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对租赁物进行经营管理,出租方代理履行产权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租赁物的租赁管理。
    (二)租赁物规划用途为住宅,出租方对租赁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租赁物如遇征收、拆迁、旧改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或产权方索要补偿(包括装修投入等)。
    (三)租赁物只作住宅用途使用,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约使用场地,不得在租赁物内生产、储存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及不得作仓库、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的水电费(含公摊部分)、清洁卫生费、小区管理费、垃圾费和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其中水、电费按市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缴,如承租方实际经营的用水、用电类别发生变化,出租方或产权方可按经营对口的用水、用电类别的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承租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供电、供水等部门缴交,出租方或产权方有权对水、电收费标准随市价变动作相应调整。
    (五)承租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转租(包括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设定质押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六)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产权方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产权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政府安排置换、企业改制等非出租方或产权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含部分无法履行)的,出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案由三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且三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八)租赁物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九)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此项目暂无附件材料

    文章推荐: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土建2工区杜家碾站、友谊站临建及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雪花酿酒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分公司a线杀菌机出口至裹包机段排污管道改良公告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御溪景苑8幢106室五年租赁权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御溪景苑5幢104室五年租赁权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