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Z20250001;宗地位置:高州市金山片区守业路东侧;属于批次用地;宗地面积:46295.49平方米;用地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经济技术指标:1、容积率:≥0.8。2、建筑系数:≥40%。3、绿地率:≥10%,且≤20%。4、建筑高度:≤24米。5、该地块项目如果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及我市工业园区入园要求,容积率和建筑系数需超过以上的标准40%。具体规划详见高规条字〔2024〕150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4524BA0077;由于该地块要求引进的项目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网上挂牌起始价人民币:968.9647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4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1日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至2025年2月21日17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至2025年2月22日9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2月22日9时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为确保本次宗地出让成交和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四、土地开发利用条件:
根据高州市投资促进中心、高州市科工商务局和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降低金山工业园新型材料管道项目企业用地成本的函》,土地开发利用条件如下:
(一)地块准入产业:地块准入产业类别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十九项第4条中的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 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类别。
(二)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设期限、容积率、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实现用地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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