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5]01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NGJKQ2025-01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23002GB00036W0000000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
NGJKQ 2025-01 | 汪溪园区G329国道西侧 | 60210.4 | 90.4 | 工业用地 | ≥1.4 | ≥40% | ≤10% | ≥300 | 50 | 375 | 1129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93号)要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该宗地主要指标如下所示:NGJKQ2025-01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上述宗地能耗标准:低于0.71吨标煤/万元增加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2、该地块为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供地条件应达到七通一平。即项目开工前,道路、排水、排污、主供水管道、公共输电线路、通信、宽带通达项目用地围墙外围20米以内。
5、土地交付:上述地块在签订出让合同后90日内,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以土地征收征迁完成和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拆除现状交地,交地事宜由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6、动工及竣工时间: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7、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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