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食堂建设及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食堂建设及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食堂建设及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E53A00825001005)。欢迎具有资格和相应实施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对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食堂建设及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
2.2项目地址:开远市景山路169号。
2.3招标范围: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食堂建设及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具体要求及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编制文件、投标及报价)
2.4基本概况:本招标项目包含城区食堂建设主体钢结构、城区食堂建设安装装修、开远市联社机关停车场改造3个子项目,城区食堂建设主体钢结构项目,二层结构,建设地点位于联社机关大楼东则停车场后门靠围墙处,总建筑面积277㎡,其中一楼餐厅179.69㎡、二楼餐厅97.31㎡,钢架结构,钢结构主体建设栏标总造价41.54万元;城区食堂建设安装装修项目,安装装修栏标总造价26.25万元;开远市联社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联社机关前靠草地一侧原有车位20个、大楼北角5个,共25个,因食堂建设占用4个、车道改道占用1个,剩余20个年久失修破损需重新改造,草地空地处通过改造新增车位8至10个,大楼北角5个公车停放位改造后还需加盖天棚,停车场改造总面积936㎡,包含排污池、排污管、排水管道铺设、围栏、围墙翻新施工内容,新建停车场顶棚85㎡,改造栏标总造价34.99万元;
2.4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业主发出的开工令所明确时间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现行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要求。
2.6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现行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要求。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8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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