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场车站2025年污水处理站及净水房设施设备运营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XNZBCQ-FW-2024-194)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兴隆场车站2025年污水处理站及净水房设施设备运营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场车站。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兴隆场车站运输成本,出资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
(1)兴隆场车站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站区11个提升井和4座闸阀),修建于2014年,设计污水处理量1000m³/d,采用初沉+好氧处理工艺,出水直排河道,1个单身宿舍污水提升井,修建于2021年。污水处理站24小时派人值守,进行污水处理作业,其他阀井每周至少一次两人巡检,确保排放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附表4中一级标准。
(2)货洗所污水处理设施。修建于2014年,设计污水处理量100m³/d,采用好氧+沉淀处理工艺,出水不外排,循环使用。24小时派人值守,根据货车洗刷工作需要开展污水处理作业,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铁路回用水水质标准》(TB/T3007-2000)中的回用洗车标准。
(3)白市驿站污水处理设施。2座人工湿地、1个污水提升井,1个排水检查井。修建于2014年,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排放口出水排入自然沟渠,每周至少一次两人巡检,确保排放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附表4中的一级标准。
(4)兴隆场车站净水房(一套桶装水灌装流水线、一个刷桶机、一套纯水处理设备)修建于2014年,需满足兴隆场车站站部、四大车间办公及生产场所、团结村车站、兴隆场铁路派出所、机关及下行出发场食堂共约800人次的饮用水需求,一周大约需生产350桶饮用水。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兴隆场车站2025年污水处理站及净水房设施设备运营维保服务根据项目概况成交人负责污水处理站及净水房的机械、电气自动化、远程监控、闸阀等设备的运行、维修和更换,确保站区污水处理及净水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正常;负责日常水样检测,保证水质达标排放;负责完成日常台帐报表;负责应对各级地方政府及铁路环保部门的环保监察工作,365天不间断提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营维保服务。具体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和维护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兴隆场车站白市驿站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省级或直辖市环保部门(含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类)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或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价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拟配备4名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经验。其余人员至少1人取得工业废水处理工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1人取得电气设备安装工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及证书复印件)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两年(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2023年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服务业绩及信誉要求:近两年内(2022.12-2024.12)具有累计污水处理规模不少于3000m3/d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良好证明。
(7)信誉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内的供应商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③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④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3年12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⑤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成交人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维管计划,完成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故障修复和耗材更换等具体工作,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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