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污水处理站参数:
污水处理站详情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量:600m3,分为两套设备,每套设备设计处理量为300m3,平均日处理量:480m3
处理工艺:厌氧+好氧+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
一、服务内容:
1.维保单位承诺经由污水处理站加以净化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每年不定期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水质抽样检测,如检测结果不达标则由维保单位承担检测费用以及扣除维保合同总金额的30%,被监管部门抽样检测不达标由维保单位承担所有责任以及产生的所有处罚费用,并扣除维保合同总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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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维保单位接受黔南州生态环保局、都匀市生态环保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按法规和行业分工所作的执法监督管理。
23.维保单位在管理运行中,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管理、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并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所有的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工作,每天做好运行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4.按照附件1《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检测的内容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 https://wryjc.cnemc.cn/hb/home、按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将监测结果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公开端,并保存归档好监测结果。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上传监测数据到生态环保局平台。所有监测报告 均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其余监测指标,由维保单位出具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5.按时做好环保信用.中国的数据填报、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网站评分达标工作。6.入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方案。
在托管运营期间,因原材料价格、人员工资上涨以及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托管服务费不给予调差价。
第
7.污水处理设备维护维修(500元以下材料免费更换,500元以上医院自行采购,维保单位免费劳务安装),维保单位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
8.按正规操作流程操作设备设施,按照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保障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医院排出的污水指标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的相关水质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9.污水处理站每天产生的污水进行精细台账精细管理,产生的污泥、栅渣按照国家规定放在污泥暂存间,及时告知管理人员通知第三方公司来运走,防止危险废物泄漏。并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做好所有监测记录及日常运行记录的登记和保存。对生态环保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通知给予配合,并按照下发的文件、要求、通知内容进行操作,保证完成生态环保部门的任务。当收到生态环保部门来检查的通知时,24小时随时到现场准备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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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服从医院疫情防控措施的管理及《黔南州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项目服务质量负面清单考评办法》的管理,详细请看附件2。
11.委托运营期间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将项目设施及其相关文件资料按照规定完好、无偿移交给黔南州中医医院。
12.乙方配合甲方积极争取环保局的环保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站建设。
13.接受环保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完成环保相关部门的监测工作。
14.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重大故障影响处理结果的,应及时启动污水站应急处理方案。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调研文件电子邮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报价资料(需加盖公章)及相应资质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1813658436@qq.com,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调研文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8548258125
附件1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自行监测方案
废气监测方案
排放设备 | 设备类型 | 编号 | 监测点 | 监测指标 | 排放限值 | 标准名称 | 监测方式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 | 主要仪器 |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排放限值 | 标准名称 | 监测方式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 |
综合排污口001 | 色度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0天 | / | |
综合排污口001 | 悬浮物 | 上限:6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周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综合排污口001 | 石油类 | 上限:2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季度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 |
综合排污口001 | 挥发酚 | 上限:1.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季度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
综合排污口001 | 总氰化物 | 上限:0.5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季度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 |
综合排污口001 | 肠道病毒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0季度 | / | |
综合排污口001 | pH值 | 上限:9无量纲下限:6无量纲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天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
综合排污口001 | 化学需氧量 | 上限:25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周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综合排污口001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上限:10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季度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
综合排污口001 | 肠道致病菌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0天 | / | |
综合排污口001 | 总余氯(以Cl计)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0周 | / | |
综合排污口001 | 上限:10mg/L | 排污许可证 | 手工 | 1次/1季度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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