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让(2024)35号
经 万宁市人民政府 批准,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万让2024-23-1号地块 | 万宁市山根湾滨海旅游公路西侧地段 | 39809 | 商务金融用地 | 30.0 | 40.0 | ≤1.0 | ≤35 | ≥35 | ≤24 | 14290.0000 | 14290.0000 |
零售商业用地 | 70.0 | 40.0 | ≤1.0 | ≤35 | ≥35 | ≤24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地块已经达到下列净地条件: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认通水、通电、通路等,具备动工开发必须的条件;无法律经济纠纷。该地块红线外已达到通水、排水、排污、通电、通路、通燃气管道等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万让2024-23-1号地块 | 商业 | 300 | 450 | 12 | 3 |
零售商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标应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12万元/亩;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指标应为≥35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5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20万元/亩。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万宁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用地如涉及压覆重要矿产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该地块内进行项目建设依法需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该宗地须按照我省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独立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具体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执行。 3.严格执行《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的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4.装配式建造方式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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