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土(工)告字[2024]1-10号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位 置 | 空间范围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面积 (平方米) | 地上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2024-1-8 (不动产单元代码370902101002GB00012W00000000) | 位于省庄镇南十里河东村,四至均为泰山区土地储备和开发中心。 | 地表 | 工业 用地 | 50 | 24709 |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 不小于 40% | 不大于15%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地均产出 (万元/公顷) | 地均税收 (万元/公顷)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
≥4350 | ≥6000 | ≥300 | 1111.905 | 1111.905 | 38万元及其倍数 | 3737924BA0015 |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电线杆、高压线塔、国防光缆、电缆管线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3、该宗地实施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泰山区联审会议审议同意,方案查询: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4/10/17/art_172240_10364493.html )。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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