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1303-2024-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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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宗物业租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0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4-10-1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内容位于惠城区六角巷22号二楼西面,建筑面积为66.6平方米,有国土证,有房产证。本次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交通便捷,接近商业圈,外部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情况为闲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一)截止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金的;(二)租赁期间,未按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五)被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09万元。(二)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餐饮、酒吧、KTV,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及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六)租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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