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0203-04-01-833281,建设资金来 自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1799.0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龙溪村内排污排水管道铺设与修复,新建隔油池,污水处理终端设施提升等,建设地点:龙观乡龙溪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污水废水排出管、接户管、主管工程、路面修复、室外雨水接管、支管、主管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13393320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