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4]10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NGJKQ2024-26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02073GB00213W00000000;NGJKQ2024-27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22010GB00030W0000000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
NGJKQ 2024-26 | 河沥园区 泰顺路西侧 | 39038 | 59 | 工业 用地 | ≥1.4 | ≥40% | ≤10% | ≥300 | 50 | 375 | 732 |
NGJKQ 2024-27 | 港口园区 太平路南侧 | 26669.18 | 40 | 工业 用地 | ≥0.6 | ≥30% | ≤30% | ≥300 | 50 | 750 | 10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上述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93号)要求。上述宗地主要指标如下所示:NGJKQ2024-26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5万元/亩;NGJKQ2024-27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上述宗地能耗标准:低于0.71吨标煤/万元增加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2、上述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供地条件应达到七通一平。即项目开工前,道路、排水、排污、主供水管道、公共输电线路、通信、宽带通达项目用地围墙外围20米以内。
5、土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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