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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土告字[2022]-35号

· 2022-10-25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空间范围

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出让年限

估价报告备案号

2022-55

宗地位于京沪铁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奈河以西

地表

居住用地

16907

地上大于1.0不大于2.0,地下不下于0.5不大于1.5

12426.6450

2500

26万元及其整数倍

70

3717622BA0032

备注

1.竞得人严格按《泰山区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文件要求执行;

2.其它事项详见出让文件等附件内容。

(一)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规划条件明确,无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国防光缆、电缆管线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三)2022-55号地块应用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4%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加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定金,签订《出让合同》后,转为出让金;未成交的,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履约监管协议》签订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www.taggzyjy.com.cn:8081)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

六、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2022年10 月25 日至2022年11 月 13日止;

挂牌时间:自2022年 11 月 14日至2022年11 月 23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21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9:00。

七、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竞买人如对《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分别咨询: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8-6189804 0538-829792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38-6995615

(四)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 2022 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3日)未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地块承诺书》为资格审查必要内容。

(五)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等附件内容负责解释。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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