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储2023-50-6号出让公告
· 2024-05-15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新国土告字 [2024]13号 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 ,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 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新储 2023-50-6 号 | 宗地总面积: | 17750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羊流镇和庄村 | 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1 ≤ | 建筑密度 (%) : | 40 ≤ | 绿化率 (%) : | ≤ 15 | 建筑限高 ( 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17750 | 投资强度: | 3300 万元 / 公顷 | 保证金: | 665.625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17324BA0022 | 起始价: | 665.625 万元 | 加价幅度: | 1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 备注: (一)出让地块的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三)地块成交后,存在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地灾评估报告、压矿评估报告,并按照报告要求进行建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二)竞买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字证书( Key )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地块申购,并以申请人身份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06 月 12 日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taggzyjy.com.cn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06 月 12 日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taggzyjy.com.cn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taggzyjy.com.cn ) 进行。 新储 2023-50-6 号地块挂牌时间 为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竞买人须以数字证书登录和报价,不得以用户名登录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三)网上竞买截止时间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四)交易系统全天 24 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具体竞买流程请参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交易操作手册 - 竞买人》。 (五)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 5 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如竞得人资格审核不合格致使竞得结果无效或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被取消竞得资格以及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重新组织出让。 (七)网上交易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30 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九)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咨询。 (十)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和补充公告为准,变更说明和补充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中止或终止交易,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分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1 、因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例如软硬件、供电、线路等故障)或交易系统被入侵,致使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或继续运行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 2 、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等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3 、因相关政策、地块、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出让地块有重大影响的; 4 、其他不可抗力需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泰市东周路 698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38-72576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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