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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智慧家园1栋a座201、203单元招租信息公告-交易公告

· 2024-05-08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401030 项目名称 龙岗智慧家园1栋A座201、203单元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与宝龙四路交汇处
面积/数量 1167.76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4个月(含租赁期限内)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餐饮
履约条件 1.本物业整体出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
2.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要求。
3.201单元动力电源开关容量160A(三相),空调开关容量100A(三相),203单元动力电源开关容量80A(三相),空调开关容量50A(三相);201单元无排水、排污(排油)管道及接口,203单元房无预留给水、排水、排污、排油烟设施;201单元及203单元房间燃气未通气。承租方需充分考虑上述给排水、排污(排油)、排烟、燃气等设备的增设及电力增容等工作及费用,并需自行承担增设所产生的费用并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
4.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物业现状暂未具备隔油池,出租方将于确定承租方且明确用于餐饮用途后进行隔油池的建设工作,出租方保证在承租方装修竣工且通过消防验收日(取得消防批文)前完成隔油池建设,承租方需知晓上述情况,且不得以该物业无隔油池等理由为由索要装修免租期。
5.承租方承诺进场装修时须提供装修图纸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及项目物业公司审核,为保证相关排油烟等管道及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影响园区整体风格和其它楼层的入驻企业,出租方可对承租方的装修图纸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
6.物业正式移交后,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7.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的唯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及食品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以及任何因食品问题引发的事故,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非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进行改(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9.出租方仅负责空置物业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10.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11.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联营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
12. 如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因经营所需,需要变更承租主体的,可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变更需求,在承租方提供第三主体与原承租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依据后,由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变更。
1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确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餐饮管理服务;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5、主要经营菜品为粤菜海鲜(意向承租方提供2个或2个以上的在营粤菜海鲜餐馆案例以及有关承租后承诺意向承租方保证主营粤菜的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复印件(核原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8.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承诺书及案例;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8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丁小姐;朱先生 联系方式 0755-26569050;0755-83881033
监督电话 0755-8369083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现状及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其他履约风险:详见出租方留存在交易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3.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转账或银行扣款支付当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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