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SYGYDX-XY-2024040701
二、项目名称: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直饮水、开水器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辽宁旭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 208号甲(1915)
成交金额: 冷水消费报价 0.20元/升;热水消费报价0.20元/升;场地管理费按年营业收入的20%收取,最低不低于10万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直饮水、开水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对沈阳工业大学 学生公寓楼学生提供 24小时自助 直饮水机、开水器设备采购、 投放 、 运营、维护维修和管理投资 服务。
服务要求:一、设备及建设要求
1、 供方 须完全独立实施本项目服务方案,不得将本项目任何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2、供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有关规定且为国内一线知名品牌、全新设备,直饮水机须有同步智慧软件收费服务平台 。 投标产品使用的软件平台不允许有商城、开屏广告业务。 所有相关设备安装之前 须 经 需方 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供方 负责所有设备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
3 、 开水器设备系统须具有温度和运行时段的控制功能 , 如需方提出 调整 设备 布局或使用功能等 需求时 , 供方须响应需方要求 进行调整;
4 、 直饮水机 服务费用收取方式限定为手机支付,禁止使用预付款(储值 、 预售 式)经营手段,所投放设备必须采用扫码方式,由 供方 自行出资配备全自动扫码自助设备,并且承担设备的运营、维修维护等,自助设备的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 需方 的相关规定,不能影响 需方 正常工作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
5、供方负责开水器设备采购、安装投放、运营、维护维修费用,开水器不收取学生服务费;
6 、 供方 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美观大方,未经 需方 允许 供方 不得在设备上作任何超出服务范围的广告宣传, 供方 违反规定 的须向需方缴纳 500元 /次违约金 ,并 无条件接受需方 限期整改 要求 ;
7 、设备具有降噪减震处理系统,在安装完成使用时,噪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设备同时须具备断电保护功能。
8、设备 数量要求: 直饮水 机 、 开水器各不低于 90 台 。 布设 的具体位置、数量等由 供方 制订具体方案, 需方 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 对于供方承诺投入的设备品牌及数量,需接受需方核验审计,如供方审计未达到投标报价承诺的差额部分须由供方以等价增加设备形式或按实际经费差额向需方转账补齐 。
二、服务与管理要求
1、 供方直饮水 机服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 ( 含水电表 ) 等,由 供方 自行承担, 按季度结算, 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标准执行;
开水器服务期间所发生维修、保养费用由供方承担;水费、电费由需方承担。
2、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无积水,污水排放并入排污管道;
3、 供方 须 为该项目配备足够的 技术队伍,包括技术和服务人员;指派专职人员担任该项目的 经理 ,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并配备管理、维修、维护、清洁等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供方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文明服务, 供方 违反规定 的须向需方缴纳 500元 /次违约金 ,并 无条件接受需方 限期整改 要求 ;
5、 供方须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标明服务提示及 24小时服务电话,有专人 定期 对 直饮水 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清洗,做好消毒、杀菌,台账记录真实。在接到投诉和报修电话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4 小时内故障排除。同时做好记录,接受 需方 相关部门监督;
6、 供方直饮水 机 服务 每 学期开学前一周须 向 需方 提 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直饮水 设备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 同时根据需方要求增加 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频率,确保需方学生直饮水卫生安全 ;
7、 直饮水 机服务价格 须 按 投标 价格统一定价, 供方 不得随意更改。 每台直饮水设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 有 消费价格、使用规程 、 安全提示、 维修电话公示 , 如遇师生投诉,应及时与 需方 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处理;
8、合同期内, 供方 必须接受 需方 对服务质量、卫生状况、收费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每个有效投诉 违约金 500元 /次 ;
9、 供方须 按月将设备后台监管数据 以盖章纸质版形式 提交 需方 , 为需方开通系统数据监管账户, 并为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需方有权查看和调取数据库后台数据,如供方提报数据有误,供方须按需方损失 2倍赔偿需方,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供方任何损失;
10、合同期满后,或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供方 应在 10 日内撤出相关设备 , 逾期 未搬离的物品视为 供 方放弃所有权的遗弃物, 需 方有权自行处理,如造成损失, 需 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不可拆除的装饰、装修无偿归 需 方所有。若 供方 因对经营场所的装修和改造部分进行剥离或破坏的, 供方 须恢复双方交接经营场所时的状态,所发生的费用由 供方 承担 ;
11、 供方 负责办理涉及本 项目经营 的所有行政、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 供方 自行承担;
12、 供方 须积极配合 需方 及教育、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13、合同期限内由 供方 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 供方 负全部责任;
14、因 供方 经营不善或 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时, 须提前 2个月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需方同意后方可停止履行合同,否则需方 不予退还场地 管理费 、 履约保证金 等相关费用;
15、未尽要求按现行行业规范及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每年 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根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 2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雅荣 、 侯邵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 5000.00元固定收取。代理 服务费 5000 .00 元,由 成交 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工业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
联系方式: 024-254946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 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王博
电 话: 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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