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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g2024-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4-04-30

肥土告字〔 202 4 12

经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肥城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肥城市

G2024-3号

宗地

面积

33280 平方米

宗地

坐落

边院镇驻地,海晶大街以西

出让

年限

50年

积率

≥1.0

建筑 系数

不小于 40%

绿地

不大于 15%

土地

用途

二类 工业用地

空间

范围

地表

保证金

280 万元

起始价

1370.304 万元

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

加价

幅度

10万元

及其整倍数

不动产单元号

370983106030GB00023W00000000

备注

具体规划要求见肥规条字〔 202 3 47

该宗地以 标准地 带方案出让 ,项目投资强度 500 万元 /亩 以上 ,亩均产值不低于 400 万元 /亩,亩均税收 20 万元 /亩 以上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 城镇 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防光缆、电缆管线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通电、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买申请已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和宗地现状均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 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 可自 202 4 4 30 日至 202 4 6 3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 主体信息注册 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相关操作说明参考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 土地矿权 我是竞买人 业务指南 土地交易操作手册 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538-3239082(土地),0538-3232681(技术)。

、公告时间:自 2024 4 30 202 4 5 24 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 4 6 3 16 30 (以保证金足额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

网上交易时间:自 202 4 5 25 日 8时30分 202 4 6 5 日 15时00分 止。

六、 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 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 竞买人账户支付 ,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竞得人 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 30日内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 出让合同 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该宗地以 标准地供应,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相关内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经开区或其指定部门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十、所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十一、涉及有关事项管理要求详见用地清单。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1、 规划方案

2、肥城市G2024-3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

3、 工业用地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24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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