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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大陵村大陵经济联合社大陵村新涌畔苑交易公告[招租中]

· 2024-03-27
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403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 2024-04-10 日 10:00 时对花都区 新华街大陵村大陵经济联合社大陵村新涌畔苑 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大陵村新涌畔苑(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商铺(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2623.92平方米(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约2769.60平方米(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工业大道30号、32号;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大陵(联社)LX20240001;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403
(一)租赁年限:20.00年(预计从2024-04-18到2044-04-17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598233.00元/宗·年 ;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6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需经农村集体同意;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10000.00元/宗·年。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1000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598233元;
(十二)其他说明:1.交易不设置优先权 2.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土地(包括三旧改造,旧村改造,城市更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属甲方所有。该土地上原有建筑物及设施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由乙方投入用于经营设施等的补偿费分配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做任何补偿;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3.租金为不含税价格,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甲方必须开具租赁发票给乙方,租赁税以甲方具体开具的发票载明的金额为准,该税金由乙方交付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4.该资产属历史建筑,没有办理产权证、没有报批报建手续。 5.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晓甲方该资产没有办理相关产权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等) ,乙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乙方不得以无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日后如因甲方该资产不符合租赁条件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的资产占用费。 6.商铺现时为临时水电。消防维护、排污、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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